天津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对外国留学生的教育、培养、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交流工作,我校积极鼓励优秀来华留学生申报天津市高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天津市政府奖学金)。申报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奖学金资助对象为申请来津学习和正在津学习的本专科及以上层次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二)新生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申请人就读本专科专业的,应获得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申请人的语言水平要求:申请人应具有所申请高校规定入学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对直接用英语授课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3.申请人未同时获得其他形式的奖学金。
(三)在校生申请条件
1.已在津正常注册学习的自费外国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且该生上一年度没有申请过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制。
2.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校内无旷课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校内外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申请人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优秀。
4.申请人当年没有享受任何其他形式的奖学金。
三、申请材料
(一)《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二)《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三)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在校生提供在学证明以及学习成绩单;
(四)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五)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六)《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或《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七)其他证明材料。
注: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论批准与否均不予退还。
四、资助标准
天津市政府奖学金分为部分奖学金和全额奖学金。
部分奖学金只资助学费。全额奖学金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住宿费,并提供奖学金生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五、申请方式
(一)天津市政府奖学金每学年申报评审一次,申请成功有效期为一学年,一学年后申请者需重新申请。
(二)申请者发送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至邮箱tsuaslxs@126.com
或将申请材料送交至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B区809室国交处国际教育科。
(三)原则上须于每年6月30日之前提交材料。
六、其他
(一)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概不受理。
(二)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非本人填写提交的,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三)获奖者因故不能报到,应在报到日前15天书面告知我校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四)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五)获奖者须参加年度评审。
七、联系方式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地址(邮政编码):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B809(300350);
电话:022-28776677;
传真:022-28771199;
电子邮件:tsuaslxs@126.com;
网站:www.tsguas.edu.cn;联系人:王萌、林音